机场大巴故障导致航班无法登机

机场大巴故障导致航班无法登机 旅客纪先生计划搭乘永康某客运公司运营的机场大巴前往杭州萧山机场,不料途中车辆发生故障,导致他未能按时登机。事后,经永康市市场监管局介入协调,客运公司向纪先生支付了200元作为补偿。这一事例说明,当运输企业因自身管理或运营维护不到位,引发车辆故障并造成乘客行程延误、误机等后果时,承运方依法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当然,并非所有延误情形均归责于运输企业。如果事件由不可抗力因素引发,例如城市举办马拉松比赛需对部分道路实施临时管控,或因突发恶劣天气、重大交通事故导致交通受阻,在这些非企业所能预见或控制的情况下,大巴运行受阻而致使旅客误机,运输公司通常可依法免除或减轻其责任。此时,责任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运输法规及合同约定进行判断。 因此,在旅客运输服务中,承运人有义务保障车辆处于适行状态,并按约定时间将旅客安全送达目的地。一旦因其内部管理不善、车辆维护不足或调度失误等主观原因造成运行故障,进而引致旅客损失,旅客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运输条例,向承运方提出合理赔偿。而面对不可抗力等法定免责事由,则需根据公平原则,平衡双方权益,依法依规妥善处理争议。 此类纠纷的解决,不仅有助于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也对运输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加强运营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明确责任边界,既强化了企业的履约意识,也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清晰的路径参考。